问:程继军房产评估报告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抵押融资材料为什么会出现在荣华公司的旧项目档案中?程继军与北城河项目究竟是什么关系?
答:程继军不是荣华公司的正式员工,也不是整个北城河项目的负责人。他是通过赵虎介绍进来的,参与的是北城河片区商业街配套运营板块。名义上,他是这个配套板块的执行合作人和前台经营负责人,主要负责跑现场、联系本地渠道、对接商户和供应商,也以个人名义签过部分合作确认和资金使用文件。实际上,项目合同、资金账户和主要决策都由荣华公司控制。程继军当时想取得这个配套板块的一部分经营份额,需要筹集启动资金。他名下只有那套住房,赵虎就找人把房产价值做高,用这套房子办理抵押并为融资作个人增信,最后以程继军个人名义筹得75万元。赵虎把程继军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房产评估报告、抵押和融资材料交给荣华公司存档,所以这些东西一直留在北城河旧项目资料里。
问:这75万元最终流向何处?程继军为什么会成为梁宏等人追讨和上门催收的对象?
答:这75万元名义上是程继军投入配套运营板块的启动资金,实际进入了荣华公司控制的项目资金池,并没有单独设账、专款专用。程继军既是这笔融资的实际借款人,也是项目的个人增信人和部分款项经手人。部分合作文件、资金确认和对外承诺上有他的名字,他还曾经向梁宏等人表示,项目即使出问题,自己名下的房子也足以兜底。
问:荣华公司是否知道程继军实际偿还能力存在问题?
答:知道。当时从房产、债务情况看,程继军根本没有稳定的偿还能力,但我们还是把这些材料放进项目和债务档案里,作为内部判断和对外协调的依据。说白了,就是大家都想从后续项目、房产或者其他人身上把钱追回来。
问:赵虎在本案中起什么作用?
答:赵虎不是荣华公司的正式员工,但他长期给公司介绍人、介绍资金、处理一些难缠的出资人和历史债务。他认识梁宏,也认识程继军那条线上的人。很多事情他不在公司账面上出现,但实际知道不少情况,也参与过沟通、牵线和施压。梁宏25万元清退款、程继军旧材料这些事情,都和赵虎有关。
问:你在案发前是否发现公司资料被异常访问?
答:发现了。公司内部几个账号出现异常访问记录,涉及财务、行政和法务助理账号。我后来安排技术部检查电脑、收回办公设备、限制内网权限、旧项目档案必须经我签字才能调阅。
问:你为什么没有报案?
答:因为我怕报警以后,警察会问泄露的是什么资料,也会查到荣华公司以前的账。我当时不是单纯想查资料怎么泄露,而是想先知道哪些账、哪些合同、哪些清退表被人看到。我害怕公安机关顺着这些材料查到非法吸收资金和清退异常的问题,所以没有及时报警。
问:你是否有过串供、隐匿证据、控制员工口径的行为?
答:有。我要求公司人员不要私下对外说项目材料和旧账的事情,旧项目档案未经我同意不能调阅。我也跟行政、财务、法务说过,外面如果有人问,就统一说是正常项目合作、经营困难、民事纠纷。我的目的是避免公司被查,避免出资人继续闹,也避免公安机关把事情往刑事案件方向查。
问:你是否销毁、转移过公司账册或者电子数据?
答:我没有亲手销毁已经被公安机关扣押的材料,但我确实安排过集中管理电脑、收紧权限、加密部分项目文件,也想过先把一些旧项目档案控制起来。我的主观想法是拖时间、补漏洞,不让外面继续看到这些材料。
问:你个人在荣华公司非法吸收资金过程中是否获利?
答:有。我在公司领取工资、管理费用、项目分红和其他收益,具体金额以公安机关和审计结果为准。我愿意配合退缴违法所得,退赔出资人损失。
问:现在公安机关已经调取了荣华公司主要账户流水、出资人证言、财务及法务人员证言、公司电脑电子数据、清退表和相关合同材料。你对上述证据是否有异议?
答:没有实质异议。之前我说资料可能被拼接、篡改,是为了推脱责任。现在我认可公安机关依法调取、扣押、提取的这些证据。具体金额、人数、损失数额以审计和公安机关最终核查为准。
问:你对自己的行为如何认识?
答: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规定。荣华公司没有吸收公众资金的资质,却以北城河项目合作、个人跟投、项目出资等名义向社会人员吸收资金,承诺收益,到期兑付。后期项目资金不能覆盖兑付,我们还继续吸收新资金,用来还旧账、安抚出资人,造成很多人损失。我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,对这些行为负主要责任。
问:你是否认罪认罚?
答:我认罪认罚。我愿意如实供述荣华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,配合公安机关继续查清资金流向、清退情况、赵虎等相关人员参与情况,愿意退缴违法所得,配合追赃挽损,争取从轻处理。
问:你是否知道匿名举报材料是谁投递的?
答:我不知道。我之前分别怀疑过梁宏和程继军的家属,也怀疑过其他清退人,但我没有证据。材料来源我不清楚。
问:你是否还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?
答:没有。以上是我现在真实供述。之前我把这件事说成民事纠纷、正常经营风险,是为了逃避责任。现在我愿意更正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问:你以上供述是否属实?有无隐瞒、虚假、遗漏?
答:以上供述属实,是我真实意思表示,没有隐瞒、虚假、遗漏。如有不实,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。
讯问结束
以上笔录我已看过,与我所说一致。
被讯问人签名、捺印:宋丽华
日期:XXXX年XX月XX日
讯问人签名:万晓雪
讯问人签名:卢黎辉
记录人签名:杭 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