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展引魂之术的一个硬性条件,是需要在死者身故之地或附近,而时间,日落后即可,子夜为佳。
在巷口的面馆解决了晚饭,三人进入御水湾。
此时接近七点,小区里人气还挺足,32号楼是个例外,这楼里唯几的住户都是上班族租客,像是说好了似的,这个点都没回来。
为了不影响小区居民,巫圣之决定在孙博安的房间里操作,都有引魂灯了,那点距离还不是小意思。
引魂灯的灯芯材质特殊,普通的火点不燃,需要以通灵之力点燃,而若要引魂,便要将引魂对象生前之物以此火烧去。
借着小月月的光芒,她们就地取材,骨灯放上书桌,巫圣之抽出之前在抽屉里看到的试卷,撕下孙博安亲笔写下的姓名那块,压在骨灯底座下。
“可以了。”她说。
林疏有些紧张,闻言四处望了望:“不用再准备点别的了?”
巫圣之失笑:“不用了。”
“好吧。”林疏点点头,拉开背包,开始往外掏东西,铃铛,木块,鞭子,还有一张纸。
这其中三样巫圣之都在林疏接张合归阴那次见过,但具体效用还不太清楚:“这些都是什么?”
“引魂铃,锁魂木,缚鬼鞭,”林疏一一介绍,“都是用来克制、抓鬼的,然后这张纸是命符,命谱的简易拓印件,用来确认亡魂身份并向命谱录入定位,只要被命符锁定了,哪怕这次逃了——”
本来都想夸一声准备得真齐全了,巫圣之连忙抬手:“嘘——”
“呸呸呸,”方浅浅小声,“还没开始呢,不说丧气话。”
“这个锁魂木……”巫圣之凑近些,让小月月照亮了,竟也是巫骨木做的,她问:“这些用起来怎么样?”
“到今天为止,还没出过问题。”
哦……那就是很强的意思,巫圣之点头:“行。”
既然如此,她可就放开手干了。
林疏无奈,再次提醒:“量力而行。”
“放心吧。”巫圣之摆手,毕竟现下情况没这么极端,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,她抿唇,在心里接:那就特殊对待。
肩膀突然一轻,是石白月勾走她肩上的帆布包,又退后两步:“不打扰你发挥。”
巫圣之微怔,随后点头:“谢谢。”
两人都让开了些,那头方浅浅也噤声了,她深吸一口气,催动通灵之力涌上指尖,随后指腹触碰灯盏边,并沿着边缘画了两圈,“嚓”的一声,灯芯燃起幽蓝的火焰。
巫圣之快速捻起孙博安的签名纸扔进火中,火焰瞬间旺盛起来,直烧到半空,形成一方二十厘米左右的火海。
她后退一步抬起左手腕,心中轻喝:寻!
两颗巫骨木珠串瞬间飞出,一颗落在火海边缘,另一颗则进入火海四处浮沉,不消片刻,木珠停下,火海几息变换,竟是形成了建筑似的模样。
“这……”方浅浅惊讶出声,“不是大剧院吗?”
“找到了。”
巫圣之继续催动灵力,双掌交叉置于眼前,小月月发出一声长吟,她闭上眼,心中念:追!
她的视线,在黑暗中极速向前。
不到一分钟,画面停下,她看见路标上文字:S市桐林大剧院。
两秒后,画面仍未变动,巫圣之不明所以,心中催促:追!
画面一抖,像是犹豫和警告,她没管,又催了一遍。
下一刻,画面终于变动,她感到空间一瞬扭曲,像穿过了什么屏障,随后,是紧凑、狭小的空间感,她的身体像被摒弃或压缩般动弹不得,一时间只剩意识和感官。
而这些她却无暇顾及,眼前有一处光亮,那光亮像一个V字母,而光亮之下,是闭着眼,似在小憩的孙博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