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巧服务员敲门来上菜,程之卓就道:“先吃饭。”
“菜还没齐,急着堵我的嘴?”沈祚君说。
服务员愣了一下,但专业素养让她立刻恢复微笑的状态,上菜分餐后就关门离开。
“没有,我怕我饿急了要咬人。”说完程之卓便起筷夹碗里的菜,也不等客人先请。
沈祚君见程之卓憋着劲,即便不知道两人吵架的原因,大概也猜到几分,于是笑道:“我说你俩差不多也就得了,非要斗出个你死我活才肯罢休?我都看不下去,想干脆挖你们的墙角了。”
“如果我不知道沈总有女朋友的话,我想我会相信的。”程之卓支棱着筷子,才刚吃了片菜叶,此刻却怎么也夹不上来山药片,于是索性撂了筷子喝起茶来。
沈祚君非但不生气,还饶有兴味地听程之卓继续说:“这才刚开始呢,无论是利巴布雷,还是地下室实验室都不过是引子,那些事太遥远,现在想不切实际。”
“是太遥远,还是你根本不敢想?”沈祚君快语连珠,就像她当初质问心如死灰的曾绍,“是因为不想再和庄建淮扯上任何干系,因为曾绍再怎么对你他都是庄建淮的儿子,所以才一次又一次拒人千里之外?”
不知道是不是人越大烦恼越多,复杂的身份将程之卓拧成如今这样别扭的形态。沈祚君还记得程之卓小时候其实并没有那么爱钻牛角尖。他就像所有别人家的小孩一样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人又通情达理,风度翩翩,所有人都觉得他是庄氏完美的接班人,庄建淮夫妇的完美儿子,将来结婚生子,也一定是个好丈夫好爸爸。
现在程之卓只闷头喝茶。
说着沈祚君往前一倾,“你就不想知道,当时曾绍为什么要跟我结婚?他可不知道我有个女朋友。”
程之卓:“谢谢,并不感兴趣。”
“这个爆炒鹅卵石啊,”沈祚君见程之卓抬眸,筷子一转,指向面前用石锅盛装的炒牛肉,雪花牛肉底下铺着一层油润的鹅卵石,滋滋拉拉冒着热气,“我是说这牛肉啊,油盐不进的,一会儿得跟经理提提意见——”
可等她侧身招手的一瞬间,却正和前来上菜的服务员撞个正着,热汤翻转,顷刻哗啦倒了一地。沈祚君触电般站起来,一并掀翻了服务员的三魂七魄。
还真是不能指桑骂槐,沈祚君一看,手掌根还有脚踝那里通红的一片,裙摆那里更是还在滴着热汤。
“真是的!叫你们经——”沈祚君一看小姑娘哭得花枝乱颤,只要她一个眼神都能立刻跪在地上,于是又改口让她下去和司机说,让他拿套衣服上来给自己更换,然后对程之卓说:“白费程总一片心意,看来今天这饭我是吃不成了。”
程之卓皱眉看了一眼,确实挺严重,于是说:“我送你去医院吧。”
“离这儿最近的可是协安,”灼伤火辣辣的,不时拨动着她脆弱的三叉神经,沈祚君却挑眉,还有心情逗趣,“程总要送我去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