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题不是打勾或者填字母就好了,简单的答案后面有一系列的论证过程。林辜月说不好,没有结果和太有结果,到底哪种更让她接受。去远方和留在原地都会被谴责,情愿摇摆,可是含糊的答案就等同于错误的答案。
松软的头发垂在胸口,她无端想起梁好问,“从来没有想过换个发型吗”,怒意翻涌起来,洗浴后潮热的双臂吵闹个不停。
冲动驱使,她猛然打开抽屉,没有,另一个抽屉,也没有。
这房间里找不到一把剪刀。
床铺和书桌一片狼藉,像被轰炸过,林辜月躺在灾难中心,不晓得什么东西膈着她的后腰生疼。
她皱眉抽出来,是叶限七岁送她的那副陶土画。掉了漆的草莓兔和冰淇淋狗依旧笑盈盈地看着她。
她睡觉一直安分,但这天,她以四仰八叉的姿势苏醒。脸颊上是通红的手机印,干掉的泪痕把发丝粘满整张脸。
稍稍一动,脖子里有根神经被扭断了似的,痛感从后背疾驰上颅顶。
二十多年来,这是林辜月第一次落枕。
她整天都歪着脑袋。每个人见到她,都笑她这体态滑稽;她以倾斜的角度看他们,也觉得他们的举止荒诞。
温泉池旁,有个小孩,抱着薯片桶,咔哧咔哧,大声说她是个歪脖子树精。
那小孩耷拉在躺椅的背包上挂满了玩偶,全是叶限绘制的卡通角色。就连那个薯片桶上也印满了猫头狗头,好缤纷的场面。
林辜月止住脚步,目光跟着脖子别扭地转了半圈。
“你最喜欢它们当中哪一只?”
“这只小狗,叫星星。”
“它来自伊丽莎白三号星球喔。”
“我知道呀,标签上面写了,你当我不认字,是傻瓜笨蛋大猪头吗?”
“你为什么喜欢它呢?”
“就是喜欢呀。”
“你讲得对,不需要理由。”
“那你呢?歪脖子树精,你来自哪里?”
林辜月险些也撇不开那大人口吻,话溜出口前迅速转弯,反问:“那你来自哪里?”
小孩分她一大把薯片,撒开腿,蹦进温泉池,水花有意地飞溅起来:“我在这里玩完就要回家啦。”
来自哪里,目的地哪里,这在小孩眼里像一个问题。
果然,她不管怎样模仿童话的腔调,都没办法真的复刻童真的思想。
那小孩接着爬上岸,和同龄的朋友在池边奔跑,互相泼洒,打起水仗。
林辜月眼睁睁看着背包上的玩偶们被淋了个透。
她哑口,和脸色沁入水分,暗了几个度的小狗星星对视。
昨天夜里,她完全没有印象自己怎么睡着的,但她清晰地记着自己脑子昏热,不管不顾去年生日晚上口不择言的尴尬,抛下这一整年自顾自的生疏,给叶限打了个电话。
她一听到他浅浅的呼吸和咕哝的温柔问候,立即痛哭起来,之后的对话完全空白了。一醒来,她看到他们的聊天界面上时长惊人的通话记录,还有一句叶限的留言。
“我很快回家找你。早安。”
她望着那句话怔了一会儿,扭着身子,仰起头,一口气把薯片全塞进嘴里。烧烤味的调料粉挠得她手心和指缝好痒。她甩甩手,扶起疼痛的脖子。
初始和终极地点都是家的话,那回家以前,去哪都是旅行,做什么都是未完待续,所有的分岔路,归根结底都是同一条路。
问答化简成“你去哪儿”“我回家”,命题一下子简单到只需要潜意识。她知道哪里是家,她知道谁是家人。
如此说来,林辜月简直无可烦恼。
林辜月灰溜溜地给郑克道歉。
郑克大度道:“你生气归生气,将来的婚礼,我还是希望你来。等等她也会来。”
林辜月的冷静又给一把柴烧起来了:“她多讨厌云江,结果愿意为了看你结婚回云江。而且你还叫她等等,而不是宋等等。”
她越讲脖子越痛,这该死的落枕。
郑克轻轻笑道:“所以你就觉得这证明了她还喜欢我,并且我还喜欢她?”
林辜月确实这么想,但是要承认起来,就又显得她不成熟和轻率,于是不说话了。
郑克继续问:“如果要你写我和她重逢,你会怎么写?”
林辜月其实想过这个画面,很多很多次。
所以她能不假思索:“飞速的高铁,窗外略过无数树木与田野,夕阳却留在原地,她敲着电脑,你捧着咖啡杯,坐在对面,和对方说‘嗨’。”
“你觉得这就是我和她重逢的画面?”
“对。哥哥,我读到一本书,里面提到多重宇宙论。我知道这很傻,但没准会有一个时空,你们就在落日的车厢里重新相遇。”
“可这个时空下的我们,都不再期待那个画面了。”
林辜月的眼睛在空中画圈。
“……我和她分手后的第一次见面,是小学同学聚会,她没来参加,有人给她打了视频电话。她的脸在手机屏幕里绕场一周,然后就没了,我们连一句‘好久不见’都没有正式说过。再后来,是你去洛杉矶留学前。我们所剩下的约定,只有一个了,就是绝对不要再在你面前表现功利心。我可能很失败,但至少她成功了。在我们之间,美好确实发生过,但在那些如梦似幻的故事以外,我和宋等等就是非常普通的前任情侣。曾经相爱到可以视对方为原则,后来疲惫了,就不是了,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。”
“是我擅自想象。”
“至少作为一个曾经领你进写作阅读大门的半个老师,我希望你可以看到书以外的情感。现实里的爱情不是放在殿堂之上或地狱之下的,而是放在茶杯、车轮、牙膏里的。我多喜欢茨威格,也不可能患上马来狂症。我只想要最真切会落地的爱。”
林辜月用眼睛画的圈像一个个句号连在一起的省略号,才应道:“我明白。”
郑克问:“我的婚礼你会来吧?”
“……本来也是气话。”
后来,郑克求婚的策划都是林辜月全程操办的,没有交给那个陌生的管理。如何让郑克心中完美的求婚画面出现,林辜月比陌生人更能做到。
那个晚上,郑克单膝下跪,从口袋里拿出象征承诺的钻戒。他未来的妻子眼睛里闪烁着一个亮点,不知是反射着烛灯,还是钻戒的光,又或者是剔透的泪光。
“我愿意。”
落枕比想象中更好恢复,仅仅几天,林辜月就活动自如。她注视着她的脸,好像在某一瞬间,她的脸突然变成了宋等等的脸,然后又立刻变了回去。她知道,多重宇宙从未被论证,那个虚拟的瞬间,仅存于她的幼稚书写中。
茶杯、车轮、牙膏,也是千金不换的浪漫。
没有那么多尽善尽美,没有那么多流连忘返。
她允许现实在挣扎和摇摆之中普普通通地降临。她不是一个极致公式里的代数,别人的人生也不再像安全的演算结果,解答她心中的方程。
林辜月若还期待着什么,那就亲自去实现。一个道理在未来才成立,那在今天就不该去思考。她所要做的,是此时此刻的她最想要做的。
当晚,她回复吴栖:“我一定要去哥德堡读文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