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们有一搭没一搭,互相接话,盛放没多久就沉沉地睡着了。
林辜月却振奋,睁着眼,像条缺氧的鱼。
她本来打算在新作品里,写主角爱丽丝收到一封破碎的诗,然后通过和小镇居民的相处,获得诗眼,根据线索拼凑出诗的完整体,并找到诗的主人,追寻小镇的过往。
叙事框架是解谜和探索,是她的舒适圈。但她尽可能地想做出改变,与最出名的出道作《爱丽丝的病床边》区分,不再囿于幽沉的私域精神,而是让爱丽丝不断地与人□□错,在世间的烟火中汲取温度。
她想到以“诗”串联,因为诗具备段落,三言两语就凝练了生动的情感。可这意象太抽象,对于年纪小的读者而言,必然晦涩,自己又不愿放弃使用象征,所以每次动笔都干涩,尤其拧巴。
就在刚刚,一个念头飞溅进脑海里。
林辜月想到了,在这个故事里,她既然要写相遇,那么,要表达的绝对不是孤独。
爱丽丝在爱中生长,那也应该肆意丰收。
一首诗是高高在上的,不具备任何实体,难以想象,但有一样东西,所有人都见过,触摸过,脚踏过——土壤。她进而联想到了树——一个立在泥土之上,伸手触摸叶子、采摘果实的小女孩,远比一个读诗的小女孩更有画面感。
“世界上有一棵活了两千年的橄榄树,仍然在长新的叶子和果子。”不久前,梁好对她说道。
经年累月的橄榄树具备天然的历史感,充满时间象征性。而一颗刚成熟的橄榄果实,又同时代表着新鲜和温饱,有香气、味道,亦有果核和油脂,可以具体地被捧在手心,也可以将其洗尽,以多种多样的姿态共享。
林辜月要把天花板盯穿了,脑袋长出的故事东一节西一节。
所以,不该是《爱丽丝的诗园》,而是《爱丽丝的橄榄园》
她掀了被子下床,只想回房打开电脑。
……失去记忆的爱丽丝,无意间继承了一座古老而孤寂的橄榄园,她发现,每当她吃下掉落的橄榄,就能够穿越进不同的时空,遇见形形色色的动物与人类。不同的树结出不同的果实,每一棵都藏着一段故事,它们都应证了橄榄园悠远而复杂的历史。而随着爱丽丝的不断穿越,现实中的橄榄园也在发生着吊诡的变化,她意识到,她所吃下的橄榄是他人未完成的愿望,自己必须尽快找到真相,才能够拯救过去的那些人。与此同时,现在的自己,和橄榄园究竟又有何种联系……
林辜月一路奔走,在手机上忘我地记着,迈出电梯,拖鞋的前端一折,她扑倒在地上,下巴和地板磕了个正着。
她干脆盘腿坐在地上,在备忘录继续构思道:橄榄树的主人另有其人,属于一位有着编织能力的妖精。妖精认为拟人是最高级的魔法,而家庭的构造最能够模仿人类。妖精为了证明自己是最厉害的魔法师,建立了橄榄园,来收集人们的记忆,学习人类的情感,企图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父母、恋人与儿女。然而这项事业却会消耗妖精的生命与法力。于是,妖精不得不提前创造出‘女儿’爱丽丝,并让一无所知的她成为橄榄园的新主人,支付本属于妖精的代价,让橄榄园永不荒芜……
最重要的东西打完了,林辜月轻松地呼了口气。
她从地上爬起来,拍了拍膝盖和后背,这时候才感到疼痛。
林辜月想到裴经理说的那句“还能摔倒的人都有青春”。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大脑与心灵的存在了。
她心满意足地转身,纯凭充沛的多巴胺运转身体,切换了手机软件,点开了叶限的头像,然而在聊天框里,方才像水一样奔流的思维马上卡壳,第一个字就没头绪。
她咬咬嘴唇,抬起头,和不远处目瞪口呆的时洇对视个正着。
时洇的旁边还站着任朝暮。
任朝暮歪歪头,懒散地举起手掌:“好久不见。”
林辜月立刻转身,疯狂地摁电梯按钮,门一开,就像逃窜的蛇一样钻进去。她跑得像后面有鬼在追,完全忘了要回自己房间,又跑回了时洇和盛放住的客房,她关上门扑回床上,用被子蒙住脸,听见盛放沉睡的呼吸声,才懊悔自己走错地方了。
时洇刷了房卡进门,站在床边喘着气。
“你跑步没白练啊,比我跑得都快,后面有鬼在追你吗?”
林辜月露出滴溜溜的眼睛:“任朝暮和鬼有什么区别?”
“他……我……”
时洇支支吾吾。
林辜月突然有底气了,坐起来,正直道:“对啊,为什么是我在避嫌?你解释解释,他怎么在这儿?”
时洇反咬一口:“他是鬼啊,鬼在哪里都合理。”
“我们办公室有一套精装的马哲和一张钟馗画像镇宅。月泉山庄没有鬼。”
“……”
林辜月张张嘴:“你和任朝暮是不是……”
时洇翻开被子,挤到她的身旁。
“难道我会越活越回去吗?任朝暮这种人,就连放在少女漫里都属于过时了的,拜托,我时髦得很。”时洇用胳膊肘揍了一下她腰侧,“睡觉。”
她们假意闭着眼,谁都睡不着。
时洇叹口气,出声道:“你刚刚趴在电梯门口干什么呢,跟中邪了似的。”
“想到要怎么写新故事了,有点兴奋。”
林辜月的心脏还在扑通扑通地猛跳,翻了好几个身,坐直了,冲着时洇的背影,手舞足蹈,把想好的情节一口气吐出来。
她情不自禁地放大了声音,时洇作嘘声。
“盛放在睡呢。”
林辜月连忙把手指也抵在唇边,仿佛真是用这个动作拦住了嚣张的音量,趴向时洇的肩膀,在她耳边窃窃道:“……然后我希望,在故事的结尾,爱丽丝她会成为橄榄园真正的主人。小镇的居民也许会在她身边,也许不——我还没想好,但是爱丽丝永远幸福,因为她拥有了所有人的回忆。他们的故事,最终都变成了爱丽丝自己的故事。”
她们的呼吸一时贴近。
林辜月顺直的头发垂落下来,与时洇的卷发缠绕在一起。
时洇说:“你还是爱讲这些。”
“我也没有别的爱好了。”
“那你还在看那个吗?”
“嗯?”
“高一时候看的漫画,叶限很喜欢的那个。”
“《全职猎人》?看啊,今年还更新了三话。我已经把细节都钻研透了,人物熟到我可以闭眼画出他们的脸。”
“叶限都未必看到这种程度吧。”
“他呀,他应该很久没看过。”
“那你怎么还一直看?”
“没准哪天他会重新捡起来看呢。”林辜月想想,“没有也没关系。”
“反正你不差读那几个字。”
“每个字都认真读了。”
“我要是有这样的能力就好了。”
“你有呀,都读研了,你难道还不是会认真读字的人?”
“但在选文科前,其实我连四大名著都没有完整读完过。回想起来,我最早十几年里,听过的完整的故事,全是你编的那些。可是真好,全是好故事。”
“刚刚说的那个呢,你也觉得是个好故事吗?”
“……”时洇沉默了很久,但正是因为沉默了很久,这个回答分外可信,“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这个故事。”
林辜月的嘴角弯弯,躺回枕头上,重新闭上眼。
时洇仍背对着她,说:“不过我呢,会比别人再喜欢这个故事多一点点,因为是你写的。”
林辜月夸张地搓搓手臂,颇肉麻道:“哎呀,你怎么这么爱我。”
“还不是因为……”
林辜月下意识地睁开眼,看到时洇毛绒绒的后脑勺。
“……辜月,我这一生,只感受到过你的爱。”
“从前,我主动爱爸妈、爱时墨、爱外婆,可他们都不爱我。所以我下定决心,再也不主动爱别人。我选择被动,等人来爱我,其实潜意识是渴望能有人来占有我。我之所以说,我只会喜欢那些喜欢我的人,也是因为,我想要配合他们来占有我。”
时洇转过头,目光潮湿得快要卷起浪花。